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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到审结仅用两天,我院办理一起“刑拘直诉‌”案件

  发布时间:2024-07-30 16:33:19 打印 字号: | |

刑拘直诉是指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且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变更强制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当庭判决的一种快速办理机制。


近日,我院办理了一起刑拘直诉案件。



案情简介


王某某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与候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王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王某某的二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在王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乙醇含量为158.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在案发后,王某某去往外地,拒绝接听民警电话,导致案件无法正常办理,被列为网上逃犯,2024年7月10日,沁水县公安局对其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并进行侦查。7月15日,沁水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我院于7月16日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判决结果


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王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刑拘直诉的条件,故适用刑拘直诉程序审理。我院当庭对王某某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说法


‌刑拘直诉的实现依赖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紧密合作,‌在刑事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省去了批捕环节,‌也不同于普通直诉案件,‌不需要办理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极大节约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办案效率。‌此外,‌这一机制还为下一步应用尽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打下基础,‌积累经验。


刑拘直诉机制旨在推动轻刑案件办理驶入“快车道”,‌实现案件侦查、‌起诉、‌审判等各环节的依法快速办理,‌极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保证好被告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兼顾公平与效率。‌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