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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河之畔,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今日揭牌
  发布时间:2024-05-31 17:05:02 打印 字号: | |


一泓清水三河口,山水廊道如诗画。5月31日下午,在沁水县三河口湿地公园,“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正式揭牌,为这里再添一抹法治的光辉。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晋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尚勇,省高院环资审判庭庭长卜文礼,临汾中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许艳阳,沁水县委副书记韩海亮等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沁水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霍鹏主持。



仪式上,晋城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祁连关宣读了《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倡议书》,倡议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加强合力推进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

 

沁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守顿从强化思想引领、提升审判水平、深化交流合作三个方面表达了沁水法院守护生态环境、捍卫绿色沁河的决心和信念。



徐尚勇指出,举行“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既是全市两级法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的集中体现,又是以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的生动实践。

 

为更好地推进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他强调,

 

一是树立系统保护理念。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认识到“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观念,将“两山”理念融入司法实践中,以实际行动为中国式现代化增光添彩。

 

二是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延伸环资审判职能,全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做实最佳生态效果。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及时制发司法建议,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引导人民群众做绿色生活的自觉践行者、推动者。

 

三是加强司法交流协作。探索构建沁河流域保护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更好实现惩治犯罪与生态修复、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及时总结成功经验,与兄弟法院共享信息成果,共商审判机制,以满腔赤诚书写绿水青山的实践答卷。



徐尚勇和韩海亮共同为“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沁  河


沁河是黄河一级支流、山西省第二大河,更是贯穿晋城全境主要河流。沁河蕴含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被誉为沁水的“母亲河”,是名副其实的“生态走廊”“经济动脉”,这条美丽的河流,见证了沁河流域的繁荣与发展,也承载着人们对生态环境的无尽期望。

 

“沁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成立,不仅为沁河环保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这一幅美景增添了一份法治保障,沁河将继续在法治与环保的共同守护下,焕发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山西高院、垣曲法院、翼城法院、晋城各辖区法院相关领导及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