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开工首日,沁法人集中“充电”!

  发布时间:2024-02-18 15:43:38 打印 字号: | |


春风送暖,万象更新。随着春节假期的结束,我们满怀激情地迎来了新的一年的开工之日。2月18日下午,沁水县法官协会举办了业务学习沙龙活动。协会全体成员、干警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法官助理刘秀娜结合我院阅核制的落实情况,重点从阅核方式、阅核范围及阅核流程等方面对阅核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阅核制分享了自己的想法和建议;法官助理吕倩针对审判实务中的问题,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些重点内容进行学习分享。



分享过程中,参会人员认真聆听,踊跃回答相关问题,并畅谈自己的学习体会,现场学习氛围和节日氛围浓烈。


立案庭庭长段文佳说:


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张军院长讲话精神,严格落实阅核制度,于2023年9月份制定了《沁水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的试行办法》并试行。自阅核制度推行以来,我院院庭长对案件监管的“实质化”明显加强,法官办案的“随意性”显著减少,案件质效不断提升。今年年初,我们将结合阅核制度具体运行情况,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完善,继续深入落实“阅核制”,鼓励院庭长主动担当,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压紧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督管理的双重责任,全面准确落实好司法责任制。


民事审判第二团队法官琚珠珠说:


民法典颁布后,为细化审判实践标准,解决审判实践中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根据原合同法制定的《合同法解释一》和《合同法解释二》,制定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并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合同编司法解释全面而精要,注重理论实践相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有助于统一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时的法律适用标准,实现同案同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我们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对合同编司法解释进行学习,以更加精湛的业务素养和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目标。


沙龙学习迎新岁

 不待扬鞭自奋蹄


甲辰龙年

沁水法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

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做实能动司法

狠抓提质增效

以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新形象

谱写新的佳绩!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