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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7-14 15:18:12 打印 字号: | |


我院“从‘树理调解室’走出的基层治理新路子”

做法被新华网客户端宣传报道,

仅17小时阅读量达16.4万;


“借力‘树理文化’打造‘枫桥法庭’”做法

被山西法制报头版头条刊载



2021年7月,树理调解室对一“人格权纠纷案”启动“三长会商”联动调解机制,首先由派出所进行现场勘查,准确介入稳定情绪;司法所普法引导,坚定双方依法解纷的信心;法庭释法说理,组织观看案例视频,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及时宣判,应用“先看戏、后说事”的调解方法,三方联动将该起纠纷引入法治轨道。从此,沁水法院基层法庭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一庭两所”联动联调,形成联防联动联调大格局。该做法吸引了多家媒体争相报道,不仅极大提升了法治帮教效果,也增强了普法宣传的参与感,成为我院又一个新品牌。




经验做法


沁水法院深挖“树理文化”中善做群众工作、与群众在思想感情上融为一体、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的思想,融合“枫桥经验”,积极打造“枫桥人民法庭”,助推和谐司法之路不断向前。在基层法庭主推“三长会商”联动机制,三站融合、关口前移,三源共治、服务前置,一方发起、多方联动,形成功能互补、条块联合、程序衔接多元调处化解纠纷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样板。


创立“树理调解”品牌  推动诉源治理工作


2021年7月,沁水法院率先在嘉峰法庭成立“树理调解室”,旨在运用赵树理先生的“群众工作法”,从源头上减少纠纷增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11月,“树理调解室”通过“三长会商”联动机制,稳妥处理“坟冢被冲、棺木丢失”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晋城中院推荐参评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案例。随之,“三长会商”联动机制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推广。半年后,“树理调解室”覆盖沁水辖区嘉峰、端氏、中村三个基层法庭辖区,并全面开展工作。


2022年4月21日,沁水县委县政府、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深化‘三长会商’推广‘赵树理调解’的工作意见》,坚定文化自信,因地制宜,深度挖掘赵树理优秀传统文化,将日常工作做法提炼总结在全县范围进行推广,融合“枫桥经验”创新出“赵树理调解模式”,走出基层治理新路子。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全方位激发社会活力


“赵树理调解模式”深化“三长会商”联动机制,通过加强“一庭两所”对接,建立了以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为矛盾纠纷调处主体,妇联、民政、治保会、网格员、专职村干部等共同参与的“3+N”联防联动联调的多元化解新格局。通过这一机制,妥善解决了一些迁坟移坟茔冢赔偿案、涉移民村整村搬迁赔偿案、系列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等,并化解长期信访积案2起。


将法治文化与树理文化相结合,从赵树理作品中提炼“常有理”、“惹不起”等典型人物形象,并总结了一套“五先五后”、“四理六象”赵树理调解法,在调解过程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当事人运用相应的方法,达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同时,树理调解室立足“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病愈防复”,建立了一套“三环七步”调解流程,全流程关注当事人心理变化,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激发社会活力对警源、访源、诉源进行有效社会治理。


打造“家门口法庭” 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沁水法院借助立案诉服、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沟通更为便捷的优势,将“树理文化”与审判工作融会贯通,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广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延伸人民法庭司法服务触角,全面落实“三进”(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举措,在沁水县域多个社区及矛盾多发地、偏远乡村设立“三进”调解室和巡回审判点,努力打造“家门口法庭”,实现“家门口解纷”。同时,法庭全面入驻辖区多元解纷工作站,开展调解工作。沁水辖区逐步形成了“纵穿南北、横贯西东”的“三进”工作新格局。


大道如砥、踏歌而行。沁水法院将不断弘扬、挖掘树理文化,始终把群众所思所想、所愿所盼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持续践行“效率、均衡、严谨、守纪”的工作理念,多做利民惠民之事,多行暖民心得民心之举,恪守为民之责、坚守为民之心,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走出一条具有沁法特色的基层治理之路,用实际行动答好“民生卷”。

 

 

 

 
来源:沁水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