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农作正当时
法官强制腾地疾
我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成功对
安上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冯某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涉及的91.4亩土地进行腾退
赶在农作物下种前
将涉案34栋蔬菜大棚交付申请人
沁水县固县乡安上村与冯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冯某腾退交付租赁土地。此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因资金困难,拖欠村民多年土地租金,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大棚亦无力经营,面临荒芜;已建成大棚经多方寻租,也无人经营;如果将所有已建成的大棚拆除复耕,不仅耗时费力,而且浪费资源。
经过与当事人双方多次沟通,多方协调,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将已建成大棚和地面附属物无偿交付村委,由村委管理使用。
时值初夏,农作正忙,执行法官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为不影响村民该季农作物耕种,5月6日下午,执行法官驱车前往50公里外的执行现场,将涉案34栋蔬菜大棚顺利交付申请人,终于赶在大棚下种前,将案件成功了结。
乡镇领导干部和县人大代表现场见证了该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