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1年12月9日下午14 时30分,在沁水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对被告人赵鹏飞、李鹏、马会平、陈茜、宋文慧、王李风、张超、廉洁、马沁生、马朝朝10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进行开庭审理。2021年12月10日上午9时在泽州县看守所提讯室对被告人马良、马朝楠进行开庭。
望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书记员:李娟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