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高院“六专四室”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沁水法院结合自身情况和审判工作实际需要,迅速完成了“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工作,推动警务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对照要求夯实责任。院党组高度重视,就“六专四室”建设情况召开党组专题会,认真排查司法警察大队关于“六专四室”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委派专人到先进法院参观学习。组织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实地查看,深入对照“六专四室”建设标准,根据一线和实战需要,多措并举,推进我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
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市中院司法警察支队莅临我院就“六专四室”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建议。我院根据督导要求,对照“六专四室”标准,进行摸排,针对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监控室等存在的短板不足,逐个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六专四室”建设全面达标。
对照清单狠抓落实。4月25日-5月5日,紧紧围绕前期摸排、查摆出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倒排工期,实行“销号”推进。目前,已完成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监控室建设。
下一步,沁水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司法警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警务设施,落实警务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司法警务保障水平,确保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