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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提升 再推进
  发布时间:2021-04-27 10:12:47 打印 字号: | |

4月26日上午,沁水法院召开审判、执行、诉讼服务质效推进会、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重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延淑芳主持,班子成员、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立案庭庭长李永军对2021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诉讼服务质效约束性指标进行了解读,并对我院相关指标进行分析;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晓莉对我院执行质效进行分析;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军宣读了《沁水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2021年度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诉讼服务质效约束性指标要求的通知》。

党组成员、副院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沁斌对我院教育整顿工作查纠整改环节进行了思想再动员、政策再解读、工作再部署。

杨守顿院长强调

案件质效方面

一是夯实案件办理,提升质效基础。法官、助理、书记员要树牢“效率、均衡、严谨、守纪”理念,切实办好每一起案件,提升案件质效基础。二是掌握质效指标,强化审判管理。业务部门要对各项指标做到心中有数,补齐弱项,保持强项;审判管理部门要科学预测,会同各部门形成合力,为提升审执质效夯实基础。三是明晰职责分工,强化担当作为。法官、助理、书记员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要保质保量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四是增强创优意识,推动质效提升。要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把自己的能力、干劲用到抓好工作落实上,力促我院审执质效再提升。

队伍教育整顿方面

要进一步加大查纠整改力度,紧扣第二环节重点工作和规定动作,以务实举措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要做到谈心谈话再深入,自查自纠再强化,顽瘴痼疾再梳理,“七查”工作再提速,宣传展示再拓展,坚定不移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上来,用“超常规”之举确保查纠整改环节取得预期效果。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