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院定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9时继续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洋屹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采矿、窝藏、妨害作证、非法侵入住宅、故意伤害、帮助伪造证据、辩护人伪造证据、抢劫、贩卖毒品罪一案。本案旁听室设在沁水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法庭。
望广大群众届时参加旁听。
特此公告。
书记员:李娟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