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雷行动”力度与温度同在
5月26日,沁水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某企业的办公场所及财务室进行了搜查,发现该企业虽已复工复产,但企业欠账较多,经营困难。经慎重研究,决定对该企业的财产采取“活封”,放水养鱼,充分用足强制执行法律及政策,帮助疫情期间的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在本案执行的同时,另案被执行人某公司打来电话,表示要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因为疫情影响,未能与申请执行人取得联系,现已把案款30余万元汇入法院执行专户。
二、“春雷行动”如火如荼,司法拍卖有声有色
5月18日,沁水法院对被执行人某国有煤矿所有的三辆轿车依法拍卖,其中丰田车起拍价291648元,成交价3256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