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3月9日下午15时30分,在沁水法院第一审判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原告牛某某诉被告沁水县某村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正式开庭,这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沁水法院线下开庭审理的第一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减少因诉讼活动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沁水法院及时将庭审从“线下”转移至“线上”,原则上暂停当面开庭。由于本案涉及村委公共工程,被告村委成员多次要求进行现场旁听,在与当事人沟通“云端开庭、网络旁听”无果后,员额法官决定将庭审转为“线下”。法官提前对双方的防疫情况进行了了解,原、被告均居住在沁水本地,可以出入所住小区,且未与疫区人员及确诊或疑似人员有接触史,身体亦未出现异常后,向院防控办报告后及时制定防控预案,决定于3月9日进行“线下”面对面开庭。
庭审前,审判保障中心提前对审判区域进行通风并全面消杀处理,法警对来院当事人进行体温测量,对其近期接触史询问调查,使用专用洗手液消毒,持本人身份证、健康码,自觉佩戴口罩,一律通过专门安检通道进入审判法庭。进入法庭后,在审判人员安排下,当事人及旁听人员按照指定位置落座。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审理,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自此,沁水法院“线下”案件审理工作趋于恢复,当事人如无特殊原因,可以参加该院各类庭审活动。
【编后语】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沁水法院防疫精准有力,审判一刻未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线上立案、云端开庭、网上合议、网络查控等各项智慧功能,在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部门应用。根据近期中央和省、市、县委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的有关精神,结合该院部分案件当事人对于“线上”开庭参与有难度,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当事人的实际需求,该院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对案件精准研判,坚持一案一策,做到疫情防范不放松,案件处理不停歇,为保障沁水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