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既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又是公民对疫情防控工作和诚信社会建设应当做出的贡献!为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及限制其消费行为,推动社会信用机制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公开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采取失信曝光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向社会公布失信情况。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子女升学、交通出行等其他高消费方面受到限制。请社会各界向沁水县人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沁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电话:0356-3214090。
被执行人:沁水县春之晨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亚文,该公司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215998630980
公司地址: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530号
标的:758000元,未履行金额758000元
被执行人:于黄利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052119670512****
住所地:沁水县郑村镇肖庄村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647号
标的:16000元,未履行金额15005元
被执行人:张建强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052119830330****
住所地:沁水县郑庄镇湾则村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754号
标的:271256.26元,未履行金额271256.26元
被执行人:李振兵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052119791004****
住所地:沁水县龙港镇东安社区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551号
标的:5000元,未履行金额2000元
被执行人:陈亮亮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052119821230****
住所地:沁水县龙港镇柳庄社区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545号
标的:5000元,未履行金额2000元
被执行人:胡永池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052119700901****
住所地:沁水县嘉峰镇尉迟村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415号
标的:31000元,未履行金额31000元
被执行人:田东胜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052119790826****
住所地:沁水县郑庄镇河头村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546号
标的:114719.9元,未履行金额114719.9元
被执行人:董晚才 性别:男
身份证号:14052119720312****
住所地:沁水县龙港镇国华村
执行案号:(2019)晋0521执466号
标的:10000元,未履行金额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