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上午8点30分,在我院指挥中心,执行员李剑主讲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程序指引(试行)》第七、八、九章内容,准时开讲。
讲解中,李剑用精彩的PPT课件,逐条对指引的具体规定、相关案例和实践中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在讲解执行和解部分内容时,课件引用了自己的执行案例,并提示在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后,执行员不得制作以物抵债裁定书;在讲解行为类案件的执行时,引用了国庆节前的强制执行的现场照片,赢得了干警的一片掌声。
利用周例会进行集中学习,由执行员授课讲解是我院执行局提高执行干警业务素质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先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五年执行工作纲要)、《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等内容进行了学习,通过坚持不断学习,有效提升了我院执行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