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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初级普测工作结束
  发布时间:2015-12-21 16:35:54 打印 字号: |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初级)普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初级)普测于12月19日上午进行,我院 9名在编司法警察参加了此次考试。本次考试按要求可设置在四级联网的基层法院,我院考场设在本院三楼视频会议室,上级法院借助四级网络视频对考试进行全程监考。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丑胜,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赵沁斌,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王静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高军对本次考试进行了监考,巡视。

  本次初级普测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基础法律法规、司法警察工作制度规范及警务实务;试题类型既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等客观题,又有简答、案例分析等主观题;命题依据主要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手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系列教程》。此次普测旨在掌握司法警察执法知识的整体水平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全警教育培训,完善制度设计。

  通过此次考试检验了我院全体司法警察对执法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警务实务素质水平,切实提高了他们对新形势下提高执法水平紧迫性的认识,提升了司法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对确保审判安全,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来源:政治处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