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上7点,由沁水县县委宣传部组织,嘉峰镇镇政府主办的“文明好榜样,嘉峰好媳妇”的活动在沁水县宣传文化中心举办。我院干警作为大众评审参与了此次活动。此次活动以“德行沁水,嘉峰在行动”为主题,是广泛发扬和深入践行“德行沁水”这一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全县人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该活动从今年六月起便在嘉峰镇展开,经过初选共选出40位候选人,通过精挑细选最终确定了8位候选人。现场的活动共分为好媳妇的故事,多才好媳妇,相亲相爱一家人,和终极访谈四个环节。通过第一、二环节的展示,大众评审投票确定了三位好媳妇的最终候选人。经过第三、四环节的展示,10位媒体评审根据候选人的具体表现来做出最后决定,确定此次活动的一等奖。最终经过层层筛选,王玲玲获得了此次活动的一等奖,成为“嘉峰好媳妇”的代言人。
此次活动是践行“德行沁水“的良好开端,是宣传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重要途径,对于促进乡村文明创建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