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11月30日,沁水法院成功开展了“人大代表法庭行”活动,受到了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许和好评,来自全县各阶层的省、市、县、乡人大代表共35人次参加了活动。活动是短暂的,但做好联络工作却是一个永恒的课题,作为基层人民法院虽已完成“收官”节点,但更会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姿态,积极适应依法治县的新常态。
此次“人大代表法庭行”活动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院长史国安的亲自安排部署下,经过统筹谋划、细化方案、精心准备、协调组织,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延淑芳,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沁斌带队全程陪同、全程介绍、全程解答人大代表关心的事项、全程听取意见和建议,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完成。活动同时也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爱国、法工委主任武书俊等领导积极参与。
10月27日和11月13日、25日,三天时间里,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分别前往中村、嘉峰、端氏三个基层人民法庭,围绕“四个一”活动,即旁听观摩一次庭审、考察一次基础建设情况、举办一次座谈、征求一次意见,分别听取了基层法庭近年来审判、执行及法庭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先后视察参观了法庭的办公用房、审判法庭、便民设施、办案装备、交通工具和生活设施等法庭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情况,先后旁听了中村、嘉峰、端氏法庭审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纠纷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和信用卡纠纷案件,实地观摩了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过程,见证了法官庭审断案、辨法析理、定纷止争、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审判活动的实际情况,并与所到法庭的法官及工作人员进行了座谈,切实感受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权益、保障公平正义方面付出的努力。
对于大多数代表来说,都是第一次走进审判法庭,他们感同身受地了解了基层法官的生活,体会了基层法官解决矛盾纠纷的压力和困难,更理解了法官为了撑起法治沁水这片蓝天所付出的艰辛努力,特别是为扎根基层35年的原嘉峰人民法庭庭长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奉献终身的精神而感动,他们由衷地对沁水法院这项接地气、连民心的举措大加赞赏,欣慰地说道:沁水法院近两年开展的巡回审判、上门立案等举措深得民心,越来越务实而有效、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正在形成,一时间新风扑面、代表振奋、群众满意。整个活动中,代表们克服道路遥远、天气寒冷多变、公务事务繁忙的困难,积极参与,踊跃畅言,用长期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司法需求的优势,提出了很多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纷纷表示,活动搭建起了法院与人大代表联络监督的平台,拉近了群众与司法的距离,是新形势下在一个更高的起点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积极表现。
人大监督是促进法院自身建设、保障司法公正的关键一环,沁水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乐于倾听不同声音,共征求意见建议近百条,洞悉了自己工作中的优劣。正如第一次接触“人大代表法院行”活动的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爱国所强调: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此次“人大代表法庭行”活动就是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重要表现。特别是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县的新形势、新背景下,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更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规定,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沁水法院开展的此次活动,开创了人大监督的新模式,加深了人大代表对基层法院、基层法庭的了解,获得了人大代表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必将促使基层法院改进工作、发扬传统、获得支持,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同时范主任对法庭及法官、工作人员提出几点希望:一是要强化裁判意识,促进司法公正;二是要强化法律意识,提高全面业务知识;三是强化与各类当事人的沟通能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四是强化对基层法官及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激发一线法官工作热情。
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活动“收官”不是收场,而是意味着新形势下代表联络工作新的开始,还要再出新“招”,打出新气势,融入新常态。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始终把工作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如此而已,群众路线才会更有成效,依法治县必能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