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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人民法院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加强道德建设
  发布时间:2015-09-07 09:46:31 打印 字号: | |
  沁水县人民法院党组近年来狠抓思想道德教肓,以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为契机,努力拓展法官干警道德建设的内容和形式,积极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知礼守信、勤政廉洁、公正司法”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法官干警改进作风、提升素质、努力工作,争做公民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源远流长,道德是中华瑰宝、是文明之光。数千年来,它一直是激励中华儿女砥砺奋进的精神支柱。沁水法院的《道德讲堂》正是以道德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通过每月一期的道德讲堂,围绕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讲述学习身边的“平民英雄”和“凡人善举”,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9月6日沁水法院又成功举办了2015年第九期《道徳讲堂》,本期《道德讲堂》的第一个环节是——唱歌曲:用歌声传播道德,让文明永驻心间,高歌一曲《学习雷锋好榜样》,唱出了法官干警的心声,唱出了他们对英雄事迹的深切感悟,让大家感受到了榜样的力量。第二个环节——诵经典:一起学习了一段道德经典:“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这是三国时期的刘备,留给后人的至理名言,它的意思是说,“不要因为这件坏事很小就去做它,也不要因为这件善事很微不足道就不去做,只有端正贤明、品德高尚的人,才能让人信服”。第三个环节——是学礼仪:他们学礼节、礼仪、礼貌等,让法官干警更加感知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更应该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好法官和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本期道德讲堂的重点是第四个环节——讲故事:专门邀请了荣获晋城市第五届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人物“晋城好人”,沁水县公安局嘉峰派出所协警闫明明同志做客讲堂,讲述他勇于助人、爱心铺就从警路,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的感人故事。他的精神凝结成强大的道德力量,他的真实故事感染了每一名法官干警。两年来,沁水法院举办了道德讲堂20多期,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也得到全院干警的好评和支持。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