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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5-07-20 16:55:09 打印 字号: | |
  学习如逆水行舟, 不日进, 则日退。7月17日,我院专程邀请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凌云来我院授课,就《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和《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作了专题培训。院审判委员会成员、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40余人利用一天时间参加了学习培训。

  今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开始施行,该解释分23章,共552条,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的规定。李庭长从民事诉讼法修改的精神实质讲起,围绕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制度、小额诉讼制度、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管辖制度、特别程序制度、执行异议等七项新增内容,对照法条,结合司法解释条款重点讲解了小额诉讼、实现担保物权、执行异议之诉三项新的诉讼制度的适用;详细分析了民诉法司法解释中关于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和小额诉讼制度等条款;重点解读了与审判及执行密切相关的部分条文,认真细致、深入浅出地解读,让广大法官耳目一新、受益匪浅,进一步强化了法官对专业知识的全面掌握。

  史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抓住这次学习培训的机会,吃透精神、学以致用,切实增强对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提高审判业务能力,确保我院每一个案件审理程序公开、公正、公平,为提升全院审判质效奠定坚实的基础。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