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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长达六小时的裁判文书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4-04-15 08:53:10 打印 字号: | |
  • 图为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凌云对我院40余份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点评。
  编者按: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了高标准、严要求完成“自选动作”,进一步提高我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我院党组特邀请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凌云到我院指导裁判文书制作。李庭长对我院部分裁判文书存在的问题高度总结为64个字,即:照抄诉辩,堆砌证据。焦点不准,结构散乱。材料庞杂,缺少关联。观点凌乱,说理空泛。拖沓冗长,不重精简。机械理解,滥引条文。不会回应,欠针对性。句式不当,语言不畅。

  4月11日晨起,雾茫茫一片,天空飘着小雨,按照约定的时间,八点三十分,市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李凌云准时坐在了我院六楼会议室的讲台前,她将用六个小时的时间,对我院挑选出的40余份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院党组书记、院长史国安及院领导、全院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参加了此次专题讲座。

  点评中,李庭长首先肯定了我院裁判文书中展现出的亮点,诚恳指出了法官制作裁判文书中普遍存在的六个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用64个字高度概括了存在的问题,并逐一分析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接着,李庭长用生动朴实的语言对我院挑选出的40余份民事、刑事、行政裁判文书,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逐一点评,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展开分析讲解,剖根析理,深刻阐述。她着眼我院审判工作实际,提醒大家在撰写文书的过程中应注意的实体认定和程序问题,指导大家更好地开展审判工作。李庭长六个小时的精彩讲课,赢得了法官干警的热烈掌声,使全院干警深受启迪。

  最后,史院长代表全院干警对李庭长来我院授课,指导我院裁判文书制作表示衷心地感谢。同时史院长充分肯定李庭长的点评,他指出,李庭长对我院裁判文书制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的64字总结,字字珠玑,听课人员要珍惜机会,认真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史院长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要求各业务庭室在服务群众上制定高标准,谋划新思路,提出新办法,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审判人员要对裁判文书精益求精,深刻总结我院裁判文书制作中的经验和问题,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全力提升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