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终本出清,我们从小案入手

  发布时间:2024-04-25 17:08:14 打印 字号: | |

终本出清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终本出清”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有序化解执行“历史包袱”,切实解决执行难,4月12日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执行重点工作调度督导会后,沁水法院立即对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核查,并决定在2024年4-6月份对“涉民生小标的”、“涉金融”、“追缴诉讼费”等500余件案件进行集中专项行动。


4月24日15时



申请执行人王某紧紧握着执行干警的手:“谢谢,谢谢你们,我替我这个命运坎坷的儿子谢谢你们!”


2003年7月的某一天,被执行人文某驾驶农用车将申请人王某儿子(系未成年人)撞伤一级伤残,法院判决文某赔偿王某103879.86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家庭生活均特别困难,被执行人文某可供执行的财产也仅时风三轮车一辆,将车辆以物抵债后,剩余标的因文某确无能力履行,案件终本。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执行干警查明文某有种植玉米收入,决定通过执行他的特殊动产玉米来履行赔偿义务。2024年4月18日,执行干警将玉米变卖事宜顺利完成,至此长达20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4月24日16时


“法官,我来交4月份的抚养费,谢谢你们,要不我也看不到孩子,我以后一定会按期支付抚养费。”


赵某与郑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经本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约定婚生儿子由赵某抚养,郑某每月支付儿子抚养费1500元,直至儿子18周岁止。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郑某查无所踪,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于2021年6月22日终本。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多方查找,发现郑某藏于朋友家中,执行干警果断将其传唤至法院并拟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逃避执行的郑某直到进入羁押室的那一刻才意识到自己“真要进去了”,立马改变态度要主动履行,该案顺利“出清”。


自4月12日本次专项活动启动以来,我院共传唤20余名被执行人,成功执结20案,执行到位120余万元。通过本次集中专项行动,对被执行人起到巨大威慑作用,最终实现终本案件“控增量、清底数、去存量”目标。在着力推动终本积案实质化解的同时,准确识别“失能”案件并探索退出机制,将有限司法资源集中于办理有财产案件,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