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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行动】你负责“宅”,我负责帮你要工资!
  发布时间:2020-02-25 11:44:20 打印 字号: | |

一、电话、微信齐上阵,想尽办法要工资

原告崔某某诉被告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疫情防控期间,该案承办法官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张某某将所欠工资款全额支付崔某某,崔某某也放弃了“宅”在家里的机会,早早将撤诉申请书交至法院。

 

二、异地雇员莫着急,云上法庭来助力

2020年2月18日,在沁水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原告张某某诉被告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云上法庭开庭审理。张某某现身处河北家中,来到法院开庭困难,一筹莫展之际,收到沁水法院工作人员的信息通知可通过云上法庭开庭,顿感欣喜。庭审结束后,张某某也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达了谢意。


三、出门困难不要愁,法官跑到你门口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许多当事人无法来到法院参加庭审或者办理手续,雇主李某便是其中一员,在承办法官的协调下,其与雇员达成了支付工资的调解协议,但碍于出门不便,无法来沁水法院签署调解协议,沁水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第五审判团队的承办法官在得知情况后带领书记员前往李某所住村庄的卡点处,让雇主李某享受了足不出户签署法院调解协议的“VIP”待遇,同时此举也保障了原告索要工资的权利。

 

 

最后,

希望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安心呆在家中,

因为有一群人正在为你们负重前行,

同时也希望每一位当事人能好好呆在家中,

因为你所谓无聊的“家”,

正是每一位一线抗“疫”者暂时回不去的家,

让我们向一线抗“疫”者致敬!


 
来源: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