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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随意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子女能否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发布时间:2019-12-23 09:06:36 打印 字号: | |

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随意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子女能否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们一起去看看沁水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案情】原告王某某(2004年8月生)的母亲赵某某与被告王某原系夫妻关系,原告王某某系双方的婚生女。2018年4月,原告王某某的母亲赵某某与被告王某协议离婚时,因猪瘟影响,养猪行业低迷,被告王某经营的养猪场血本无归,且原告王某某当时正值初中,各项开支较小,故原告母亲虽每月收入仅有一千余元,但双方约定离婚后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可随意给予抚养费。

2018年10月左右,赵某某及原告王某某搬离被告王某家。2019年被告王某支付原告王某某抚养费6000元

2019年11月,原告王某某以其现就读高中,生活、学习开支较大,其母亲赵某某无能力承担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王某一次性支付原告自2018年4月起至2022年8月期间的抚养费6万余元。

【法院认为】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子女生活费、教育费的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抚养孩子的一方向法院提起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的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王某某的母亲赵某某与被告王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原告随母亲生活,被告可随意给予抚养费,后被告已支付原告6000元抚养费,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2018年4月至原告起诉前的抚养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根据相关规定,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本案中,鉴于离婚后被告王某经营的养猪场收益可观,且原告由初中升入高中,各项支出有所增加,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起诉之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根据法律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原告要求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但考虑到被告收入的不稳定性,判决参照2018年山西省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52963元的20%计算原告的抚养费,即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883元,自2019年11月起支付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

【法官释法】本案系因抚养费引发的纠纷,那么抚养费纠纷案件涉及到哪些法律知识呢?我们听听法官怎么说。

1、什么是抚养费?

抚养费是指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当享有的权利。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是法定义务,这种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当父母之中有任意一方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抚养义务时,未成年人都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一方承担应尽的义务。

2、抚养费纠纷案件中,谁作为原告起诉?

在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原告一般为子女本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婚生子女、由一方抚养的非婚生子女、继父母一方抚养的继子女、一方抚养照顾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原告向抚养费支付义务一方追索拖欠的抚养费。即使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其支付抚养费。

3、抚养费如何计算?

对于抚养费标准的认定,主要根据三方面来综合考量,分别为: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抚养费如何支付?

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抚养费通常采用定期给付的方式,一次性给付的较为少见。定期给付一般以月、季或年的方式给付,给付期限一般至十八周岁止。

5、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或随意支付抚养费是否有效?

离婚时,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处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故即使离婚时约定不支付或随意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发生了上述情形,子女仍可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6、何时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间,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小编感悟】儿童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的爱和家庭的培养。我国《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的规定也体现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目的是尽可能预防和减少因夫妻关系变更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关于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审理,法院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保证其个人身心健康发展,又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综合审判庭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