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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单位沁水县乾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朱宝文、田海明、张小社、王娅、郑春芳强迫交易罪、被告人王芳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宣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8-10-16 08:51:42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8年10月19日上午9时00分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被告单位沁水县乾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人朱宝文、田海明、张小社、王娅、郑春芳强迫交易罪、被告人王芳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来源:刑事审判庭
责任编辑:沁水法院